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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市外经局) (2)申领企业营业执照(市工商局) (3)刻制企业公章和其它印章(市工商局) (4)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市技术监督管理局) (5)申领外汇登记证和开设资本金帐户批准手续(市外汇管理局) (6)银行开户(资本金帐户、外汇帐户、人民币帐户) (7)申领税务登记证和税务章(市国税局) (8)办理海关登记 (2007-7-31 19: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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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政府立项批复(市外经局),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外方法人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护照、资信证明)、 授权委托书(外商不在当地时)、外资企业申请表(外经局提供) (2)办理环保立项(市环保局) 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环保预审表(环保局提供) (3)核准企业名称(市工商局) 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外方法人证件复印件、政府批复、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4)办理章程批复(市外经局) 所需材料: 报批章程的申请书、章程、可行性报告、环保预审表、政府批复、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外方董事委派书及各位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设备清单(如有进口设备)等材料 (5)申领企业代码(市技术监督局) 所需材料:章程批复 (6)申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局)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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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立项批复和可行性报告批复(市计经局) 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中外方法人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护照、资信证明)、 授权委托书(外商不在当地时)、立项登记表(计经局提供)等材料 (2)办理环保立项(市环保局) 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环保预审表(环保局提供) (3)核准企业名称(市工商局) 所需材料: 项目申请书、外方法人证件复印件、立项批复、可行性报告等材料 (4)办理合同、章程批复和中方董事批复(市外经局) 所需材料: 报批合同、章程的请示、报批中方董事成员的请示、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环保预审表、立项批复、可行性报告批复、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外方董事委派书及中外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设备清单(如有进口设备)等材料 (5)领企业代码(市技术监督局) 所需材料:(合同)章程的批复 (6)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局)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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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一式二份、原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工商局提供)、批准证书副本1、(合同)章程及批复、可行性报告及批复、项目申请书及立项批复、中外方法人证件及资信证明复印件、中方董事成员1寸照片2张、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中外方董事委派书、中方董事及正副总经理履历表(工商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络员表格(工商局提供)、企业住所证明等材料; 申办完毕后可在工商局刻制公章和其它印章。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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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企业公章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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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合同)章程及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行性报告及立项批复、企业印章等其它材料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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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资本金帐户开户许可书、企业的图章。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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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营业执照正本、(合同)章程、银行开户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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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批准证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合同)章程及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清单(盖公章)、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场所证明、外资项目确认书(有进口设备时)、其它表格(海关提供)、公章等其它材料。 以上手续可由开发区派专人代办,费用由投资者自理。 (2007-7-31 19:5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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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市外汇管理局申领"出口核销单"或"进口核销单"; (2)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提供); (3)货物发票、装箱单 (4)必要时提供《征免税证明》和《进出口许可证》。 (2007-7-31 19:5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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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报关后,企业持已经海关盖章或标注的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结算外汇银行办理结汇; (2)银行出具结汇水单(标注核销单编号); (3)向市外汇管理局核销。 (2007-7-31 19: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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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核销后,持专用缴款书、(1)货物报关后,企业持已经海关盖章或标注的核销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结算外汇银行办理结汇; (2)银行出具结汇水单(标注核销单编号); (3)向市外汇管理局核销。 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盖章)、结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商业发票等资料向市国税局办理退税手续。 (2007-7-31 19: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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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加工贸易的前提条件是: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在其经营范围内已正常生产。 (1)申请开展加工贸易(市外经局) 所需材料: 申请书、进出口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验资报告、《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表》和《加工贸易备案信息表》(市外经局提供); (2)向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江苏代表处购买加工贸易CA证书(加工贸易业务须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操作) (3)办理加工贸易登记手册(镇江海关) 所需材料: 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相关表格(海关提供)。 (2007-7-31 19:5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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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货物报关单; (2)进出口合同、装箱单、发票 (3)交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4)海关需要交验的其它资料。 (2007-7-31 19:5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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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申请表》等材料向镇江海关核销。 (2)带报关单、核销单等资料向市外汇管理局核销 (3)向市外经局备案已核销的有关资料。 (2007-7-31 19:5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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