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五屆〕第103號
(2020年9月29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胡明朗為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
二、任命
張力為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徐海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譚衛華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
朱曉麗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譚曉琪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張紅梅、黃明為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俞旭東為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陳宇、鄧成江、王成、呂金偉為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郭凱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逯反修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
三、免去
俞旭東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賴生友的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譚曉琪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蘭建恒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樂巍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夏東鵬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馬洪偉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四、批準
牟國清辭去巫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責任編輯:常暢 周晏如